大力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

2024-07-1643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们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报告还指明了法治中国的建设道路和方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大批遵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人才,以及具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国家公民。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提高,有赖于法治人才,有赖于他们在立法、执法、普法等全过程中,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为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理的法治氛围,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人才的培养主要源于各级学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国家有需要,学校就要有响应,为国家输送源源不断的法治人才。

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依法治国要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来源于人民,法治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法治造福人民,法治保护人民。

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要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最大的区别,在于研究对象不同。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是物质领域,同一物质不因社会文化传统不同而发生变化,从而自然科学理论不会因为社会文化传统的不同而不适用。然而,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与社会领域,人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而呈现出不同的行为,这就决定了一个社科理论,运用于不同的文化传统的社会,可能会水土不服。因而不同的文化传统社会,需要有各自的社会科学体系。要造就新时代法治人才,就需要构建贴合中国实际,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法学知识体系。外国的法学知识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但不能不消化直接运用,不能做外国法学知识的“搬运工”,否则将出现南橘北枳的现象。因此,我们必须构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新时代法学知识体系,这样才能有利于国家的法治实践,有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有利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要建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机制。法学是理论性很强的实践学科,也是实践性很强的理论学科,是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社会科学。法治人才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他们除了要掌握扎实的法治理论知识,更加重要的是能够将法治理论运用于丰富的社会生活当中,运用法治的思维去处理各种关系。现实中的各种关系是纷繁复杂的,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书本却不会有现成答案。因此,我们对法治人才的培养,要不断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维,紧紧扎根于祖国大地。我们要建立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对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法学院校的理论知识加上法治实务部门的实践,形成法治人才培养的合力,唯有如此,才有利于法治理论发展,才有利于法治实践开展。

历史经验证明,已实现现代化国家,均是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的。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培养造就新时代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邬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