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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移动源 “六入”执法监管

   2024-08-09 133

当前,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CO、碳氢化合物(HC)、细微颗粒物、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加强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由于移动源存在排放成份复杂、低空不稳定、操作机械运行轨迹流动性大且设备种类繁多等特点,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更加精确的管控措施,让污染无所遁形。

一是管理“入法”。移动源管理需要具有震慑力的法律法规。目前,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的政策法规比较完善,纳入了正常有序化的管理,但有关柴油货车、非移动机械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地方性政策法规标准相对薄弱。要加快完善有关移动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制修订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地方性排放标准、排放检验技术规范和排放治理技术指南等,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使用合格油品,不乱加燃油添加剂,采用更绿色环保的技术,构建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

二是登记“入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摸清所辖区域内的移动源家底,筛选高排放车辆较多的用车大户,对工程机械和场内车辆进行编码登记,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对符合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规定的,及时核发环保标志牌,纳入日常环境管理。

三是监管“入户”。强化入户监督抽测是国家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硬性规定。按照“双随机”模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工作,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监督抽测的范围包括区域内的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站场、建筑工地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维修环卫、邮政、旅游等重点单位。

四是跟踪“入位”。在扎实推进路检路查、入户调查、黑烟抓拍等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科学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另一方面,要实现精确定位,借助现代手段,从监控平台上及时动态追踪辖区内道路上重型柴油车的位置、出行轨迹及污染排放状况,了解其污染影响范围,全面提高柴油货车管控效能,实现可防可控可溯源,对运行状态异常的进行报警,杜绝“带病”上路。

五是服务“入微”。耐心讲解车辆尾气超标的危害,引导车主关注机动车尾气污染,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勇担社会责任。对于日常监督抽测中首次超标的车辆,可以对照地方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清单,先责令维修,督促限期整改,直至维修再次检测达标排放后,车辆方能上路行驶。对于维修后复检再次超标,且继续上路的车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是造假“入刑”。移动源大部分属于低空污染,处于人们的呼吸带上,对人体健康影响更加直接,因此必须关注其防治效果,严防数据造假。对存在违规使用尿素屏蔽器、改动氮氧化物传感器、垫高温度传感器以及三元催化损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查处,构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朱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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