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说有一个无争议的文明概念。就中文而言,文明和文化都是从“文”派生出来的概念,文化意味着一种存在方式获得超越自然之“文”的演化过程,文明则是文“化”后的秩序。不过现在似乎更经常是以西方的civilization和culture概念来理解文明和文化,这与中文就有些差异了。通常culture指地方性或特殊性的文化,并不必然具有发达的技术水平。人类学发现一些技术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原始”文化,被认为尚未达到文明。Civilization则意味着可以理性评估的技术水平和社会水平,即所谓文明。通常认为,文明的及格证据是:城市、文字和金属工具。
但以此“三大件”作为标准并非没有疑问。古代一些有着相当发达技术水平的游牧民族未必有城市,甚至没有文字,而是带上全部技术工具、工匠、物品、神话和史诗以及整个“社会”在游走,这很难说不是一种文明。玛雅社会有着令人赞叹的技术水平和社会组织,却据说没有金属工具,但显然是一种文明。新石器后期的中国尚无文字和金属工具,但有大型聚居点,这意味着已有管理复杂生活的制度,而且还有高难度的玉器和陶器,表明了发达的技术水平,也显然是文明。通常承认的“三大件”描述的是中东—欧洲文明的发展路径,并非普遍模式。
在我看来,文明表达的是文化或社会的理性化程度,或者说是建构理性秩序的能力。如果要选择“三大件”来描述文明的及格条件,文字、生产技术、持续可信的制度才是真正普遍的基本项目,这些都是理性秩序的典型形式。文明的标志必须是可以理性分析的项目,我想,制度的理性化程度可以表述为一个制度的生存力指标,即如果一个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一个文明可延续的生存力,不仅具有“鲁棒性”(robust),而且具有变通性,就是一个理性化程度更高的制度。一个可观察的证据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选择信任这个制度。其道理类似于,如果人们信任某种货币的价值,这种货币就真的具有价值。另一个可观察的指标是以非暴力方式建立可信秩序的能力。除了不可抗的外力,文明往往毁于暴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