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范琛 5月14日,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政府获悉,近日《太原市落实“四水四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该市将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锚定阶段性、长远性双重发展目标,确立2026年打基础、2027年见成效、2030年提质增效的梯次推进目标。
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明确了阶段性发展目标:2026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将得到有效落实,水资源管控体系基本建立,用水总量与强度管控进一步严格,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27年,用水总量将控制在9.9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实效;展望2030年,用水总量将稳定控制在10.47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在承载能力范围内,各县(市、区)退出地下水超载行列,晋祠泉实现稳定复流,兰村泉力争初步出流。
为确保目标达成,《行动方案》确定了三大重点任务。在以水定人、以水定城方面,太原市将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城市向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转型,2030年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控制在735.42平方千米以内,同时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2027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2030年降至8%以内。在以水定地、水土协同发展方面,该市将优化农业灌溉布局,推进丘陵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汾河、晋阳湖生态修复。在以水定产、节水赋能产业升级方面,太原市将培育节水龙头企业,严格高耗水产业准入,推动工业企业循环用水、梯级用水,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分区域推进再生水、矿井水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