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已病”“防未病”并重 减少违法案件发生

2024-11-282370

据媒体报道,2014年6月~2024年9月,全国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16.1万件,审结一系列标志性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法治进程。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开始呈现下降态势,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降幅尤为明显,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规范有序。

近年来,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呈现下降态势的背后,是更多企业守法意识、管理水平和治污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升,这也从侧面展示了治污攻坚战取得的显著成果。

这些年来,通过严查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已清楚地知晓,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惩处,不仅会受到高额罚款、停产整顿,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敬畏法律,不敢乱为、不想妄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显著减少。

当前,大多数企业可以做到规范经营、合法排污。但仍有一些企业因无心之失而造成环境污染、触碰违法红线。如何让企业远离法律红线?笔者认为,当前生态环境执法从传统的“治已病”即注重事后惩处,向“治已病”和“防未病”即事后惩处和事前帮扶并重转变,有助于破解这一困局。

“防未病”这种注重帮扶的执法方式有助于帮助企业规避生态环境风险。一旦企业出现诸如违法排放污染物、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无论怎样依法严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已然遭受了损害。执法部门如果能够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前感知和预防可能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既能使企业免受处罚,又保护生态环境免遭伤害。

“防未病”的执法方式也有助于营造积极正向的社会氛围,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政商关系。面对严厉执法,企业可能会存在抵触情绪,觉得执法就是“找麻烦”。而如果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企业基于共同的环保目标,携手合力,企业更易从内心深处认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将绿色环保理念自觉融入企业文化和日常生产活动中,主动加大环保投入,探索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让遵守法律成为企业无需提醒的自觉行动。

生态环境执法“防未病”,可以继续深化传统的帮扶模式,比如登门对企业开展环保检查与评估,提前干预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和问题等。除了这些传统模式,笔者建议,不妨借鉴江苏省苏州市和上海市的创新做法,依托信息化平台,更加高效及时地帮扶企业自查自纠生态环境问题,助力企业绿色稳健发展。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研发创建“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企业可以根据治污设备和自身环境管理个性化需要,私人定制日常巡检的具体内容和频次。上线一年来,免费服务企业两万余家,帮助企业发现并自纠治污异常情况6.3万个。11月上旬,上海市也上线推出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守法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提升生态环境自我管理能力及污染治理水平。这些做法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保障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也可以减少前往企业现场检查的频次,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防未病”,能够让监管策略更具智慧与温情,保障企业远离法律“高压线”,减少违法案件发生,也为生态环境筑起了一道预防性“堤坝”。当然,对于“已病”,特别是偷排偷倒污染物、监测数据造假、废气排放虚假标记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要依法严惩快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毫不动摇地一查到底。笔者相信,坚持“治已病”和“防未病”并重,生态环境案件数量下降态势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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