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正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特别是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生态用地是“两山”转化的重要载体,其科学管理决定转化成效、关乎国家生态安全。笔者以为,应当尽快将生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分类管理体系,以实现永续利用。
对于生态用地,目前国内外并没有明确的官方界定。实际上,生态用地的范畴十分广泛和丰富,其所能提供的生态产品、生态服务,有时超乎人们的想象。比如,通常被人们视为贫瘠的荒漠,便是生态用地的一种重要类型。
荒漠,是自然恩赐的资源宝库。2020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首次明确了“荒漠”作为陆地四大自然生态系统之一的重要地位。虽然荒漠的生境条件极为严酷,但其蕴藏着大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具有独特的结构、功能和价值,为地球提供了生命服务功能。可以说,荒漠称得上是生态用地的“旗舰店”,其价值亟待挖掘利用。
早在2010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便着手开展针对我国荒漠生态系统(沙漠、沙地和戈壁)分布区域、类型分异和结构特征等研究工作。经过10多年针对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之间相互耦合关系等的全域研究,荒漠生态系统服务的物质量和价值量的定量评估和价值核算完成,填补了1997年国外专家将全球荒漠生态服务价值主观判定为零的科学空白。同时,首次提出中国荒漠生态系统防风固沙、土壤保育、水资源调控、固碳、生物多样性保育、景观游憩、沙尘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七个方面主体生态服务的实物量评估及价值量核算,核算出中国荒漠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总价值约为3.08万亿元(2009年价格)和4.23万亿元(2014年价格),填补了国内外荒漠生态系统功能评估和服务价值核算的空白。
荒漠有了“价”,价值更“无量”。这一成果在国际履约、国家战略和区域规划等层面得到了成功应用和实践。曾被许多人认为是荒凉、贫瘠代名词的荒漠,其作为生态用地所能提供的生态功能与生态价值尚且如此丰盈,全部类型生态用地所能提供的生态产品、生态服务在大大提升人类福祉,为高品质生活增光添彩方面的效用,更值得期待。
这一美好期待的实现还需要管理的保驾护航。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生态用地”,并要求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又在法律层面首次使用“生态用地”概念,并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这是对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的积极回应,但仍未将生态用地列为法定土地类型。
生态用地承载生态空间、捍卫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价值,事关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的大局。我们应尽快在国土分类管理中引入“生态用地”概念并探索相应管理办法,明确生态用地的界定、功能和利用。只有明晰了管理规则,才能为包括荒漠在内的生态宝库找到最佳“打开方式”,促进其保值增效,进而实现生态用地所承载的美好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