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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方协同”让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运行

   2022-02-16 80

晋城开发区探索实行审批部门、投资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四方协同”,形成了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中介各履其责、监管约束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入区企业的满意度,更好地优化了开发区的营商环境。

“承诺制”方面,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相比以前的施工许可办理模式可提前开工近2个月,基本实现拿地即开工;制定了《开发区投资类项目“一件事”实施办法(试行)》,分为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两大类型、13个“一件事”审批服务套餐,申请材料从145项精简为80项,精简比例为45%;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以函代证”工作办法(试行)》,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时间要求紧、土地报批慢、评审时间长等问题。

“全代办”方面,制定了《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代办”工作制度》,列明了“全代办”事项清单,明确了全代办概念为全事项、全过程、全员代办,设立了代办专员;完善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增设了专家库,加强了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效率提高了50%以上;推行了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制定了《开发区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区内各部门与区行政审批局之间“多对一”、“一对一”、“一对多”的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使审管衔接更加紧密,形成渠道顺畅、高效运转、纵向统筹协调、横向密切配合的审批“全代办”服务新模式。(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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