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认为,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是山西省委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着眼融入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新布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必将推动太原与忻州协同共赢发展,对打造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北引擎、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服务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有关方面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确定的“一年见效、三年成形、五年成势、十年成城”发展目标,以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牵引,以“六个一”为工作抓手,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强化省会城市龙头带动作用,深化与忻州的拓展合作,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动、高效率落实,打造融入京津冀和服务雄安新区重要走廊、中部城市群发展隆起地、全省先进制造业集聚地、世界级旅游康养目的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决定》指出,太原、忻州两市协同推进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是加快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必然要求。太原市应当坚持“六个一体化”思路举措,主动协商对接,建立多层面、常态化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既在“深化合作”上持续用力,又在“拓展合作”上多点发力,加强区域合作,共同谋划布局具有带动性、引领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国家及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强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就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高质量发展,《决定》提出了若干要求。涉及规划顶层设计、抢抓雄忻高铁建设机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积极对接京津冀和雄安新区、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