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范琛 12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山西省将以十年为期,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河湖”。具体目标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方案》指出,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将从六大方面协同发力,涵盖26项重点任务,系统推进全省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六大方面包括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保障生态流量、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突出抓好汾河水生态保护、实施美丽河湖重点工程以及开展美丽河湖创建行动。
在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方面,要求相关部门提高城乡垃圾处理处置水平,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等。同时,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整治,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实施“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分类治理措施,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智慧监管,预计到2027年建成完善的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
在工业与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加大畜禽粪污规范化处置力度,鼓励整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方案》特别强调,要重点抓好汾河水生态保护,切实改善汾河水质,确保“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具体措施包括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强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等河湖岸线的保护与监管;综合实施“生态修复+水资源调控”措施,通过构建环湖库湿地屏障、恢复沉水植被群落、优化鲢鳙等滤食性鱼类种群结构等,有效防范富营养化,提升水体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