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范琛 10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太原市对散煤“清零”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今年要实现散煤“清零”目标。
此次部署中,不仅强调要持续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禁燃区规定,严厉打击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散煤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没收煤炭,并处以煤炭价值1~3倍的罚款,同时追溯煤炭来源,对跨区域销售行为上报并严肃处理。
“清零”工作严格按照《太原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方案明确,到2025年要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大幅下降。同时,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成果,完成清徐县剩余2139户散煤用户的“煤改电”工作,实现农村地区清洁供暖100%覆盖。
为确保散煤“清零”工作有序推进,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立即行动,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散煤“清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组建专项工作队,开展“敲门行动”,逐户清理存量散煤,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此外,还将建立秋冬季常态化巡查机制,防止散煤复燃现象发生。
在监督监管方面,太原市大气环境指挥调度平台将实行24小时全天候重点监控,针对散煤问题进行严格监管。以村(社区)为单位,若累计发现3次以上散煤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资金扣罚,以严明的奖惩措施倒逼责任落实,保障散煤“清零”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