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数据统计是案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是衡量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变化态势的重要依据。精准的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准确、真实的反应各项业务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是为检察工作作出科学研判、把握整体工作方向的基础。为此不断深化的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提供了智能化条件,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升级,蕴含了海量的检察业务大数据,涵盖检察办案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如何提高案卡填的正确性,保证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便成为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积极探索提升数据质量路径则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重点。
一、强化源头监督,规范案卡填录
充分认识到案卡填录与统计数据之间的重要关系,明确案卡填录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问题是完成统计数据工作的关键问题。按照谁受理谁填录、谁办理谁填录的原则明确受案人员和办案人员各自的填录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填录数据源头准确。
二、严格审核数据,把好审核关
在数据统计工作中,为做好案卡信息填录工作,案管部门需充分发挥案内部监督职能,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把关检察业务数据日常审核工作,规范案卡信息填录、案件流程监控,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的预警功能,强化对检察业务数据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检察业务数质效。
加强数据的审核,应当从每个环节每个关卡上着力。一是受案人员、办案人员在初始填录案件信息时就要自我审核,严格按照系统填录标准进行填录;二是具有案件审核审批权限的人员,如办案检察官、检察长,在审核审批案件时,要审核案卡填录情况,发现不规范的,应予监督纠正;三是统计员要运用好系统审核功能和反查功能进行审核,督促纠正数据错漏问题。对此,可进一步细化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填录的审核主体。如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审核本部门关键业务数据和本条线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办案检察官应当审核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录入的案件信息。各部内勤协助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审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案件信息填录是否与实际业务情况一致等进行审核检查,并与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员对接联络,及时督促本部门检察官及书记员完成案管部门下发的检察业务数据错漏相关问题的修改工作。
三、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协调沟通
建立数据多方核对机制,统计员与办案人员之间,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案件管理部门各岗位之间都要围绕数据准确性加强沟通和核对,业务部门侧重核对报表数据、案卡信息与办案实际是否相符,案件管理部门侧重核对信息填录是否违反填录标准和逻辑规则、案卡数量与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从系统案卡填录到报表生成,从数据审核到部门间协作,全过程每个环节都规范运行,才能确保最终的数据质量。
四、细化监督模式,强化责任意识
除统计人员每日进行报表审核,督促承办人纠正导致报表不平的案卡以及定期针对重点数据、重点案卡开展抽查、专项核查工作外。案管部门还应积极开展监督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构建多元化监督模式,利用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发现业务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整改,严格将案卡信息填录纳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实现业务数据全流程无缝监管。与此同时,将案卡填录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对填录不认真,多次发生数据质量问题的,以及因案卡质量问题被上级院通报的,均纳入绩效考核予以相应处理,严肃追责,从而强化承办人规范填录案卡的责任意识。
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杨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