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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生活垃圾计量收费

   2022-02-18 14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健全价格收费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人们在享受消费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实施“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的初衷,在于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增量”;收费不是目的,而是培养生活习惯、建构生活方式的手段。

“丢到路边等垃圾车来载走它们,一切显得多么稀松平常。但是,垃圾到底去了哪里呢?”在纪录片《垃圾狂想曲》里,有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台词。在消费主义和工具理性的驱动下,一些人对垃圾生产毫不在意;当环保缺乏“紧箍咒”,这些人就会自弹自唱、孤芳自赏。如果只依靠道德自觉和文明自律,就会有部分人和环保背道而驰。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治理经验来看,“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在促进环保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活垃圾按量收费”不仅要求垃圾分类做实做细,也要求提高垃圾回收利用效率,降低垃圾处置的成本。

除了“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的紧箍咒,也需要提升老百姓参与环保的动力与意愿,需要刚柔并济。在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当下,老百姓参与环保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如果能够得到一定的收益,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和主体性。用垃圾兑换日用品、冲抵物业费等办法能够切实地裨益老百姓,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千姿百态的社会流动,让人们在生存生态上存在鲜明的反差;对于有些人来说,“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和参与环保的物质收益,都难以打动他们。环保说到底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需要“意义之网”的重塑与更新——完全不产生垃圾是不现实的,尽可能减少垃圾生产成为一种新兴的生活方式;拒绝不需要的,减少需要的,多一些重复使用,对不能拒绝、减少和重复使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分解,有的人竭尽所能参与环保并非经济因素的考量,而是拥有先人一步的“意义之网”。

“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固然是大势所趋,要将这件契合价值理性和公共利益的事情做好也需要循序渐进。一方面,老百姓“接触—理解—认同—参与”需要一个过程,难以一蹴而就;另一方面,垃圾分类需要扩大宣传,完善实施操作系统,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也要兼顾公众包括弱势群体的承受力。只有呵护公众参与热情、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创造公众参与条件,“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才能产生良好的环保效果,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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