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标准地”改革,加快要素资源配置,襄垣经开区聚焦“及时安全供地、高效集约用地”,坚持把“标准地”作为破解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配套管理办法、开展基础工作、确定“标准地”出让地块、设置控制性指标、强化事后监管等举措,“标准地”出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积极学习借鉴长治高新区、高平开发区、晋城开发区等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襄垣经开区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出让流程,制定任务目标,保障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研究破解矛盾难点,推动改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加快土地报批,夯实基础工作。土地报批收储是标准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近年来,该区高度重视土地报批工作,责成经开区自然资源所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积极组卷报批。同时,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资源矿产评估、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6项评估报告,文物勘测工作,在土地出让前,由县财政出资,经开区组织开展,为实施“标准地”的出让创造了条件。
完善“七通一平”,设定出让指标。在土地出让前,由经开区负责完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在区域评价基础上,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设置相应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目前已经完成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指标设定,并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开展事后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对土地出让后用地企业的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开展信用综合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项目竣工后,经开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对照承诺和标准,依法依规进行一次性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督促指导业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严重失信名单,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
通过“标准地”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加快了项目开工进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